|
在我国,经销商不仅是“油盐酱醋”什么都在经营,而且同类产品中也是卖了好几种,这是一个普遍存在的现象。对经销商而言:什么产品可以赚钱就经营什么,这是明摆着的道理!而我们的厂家呢?对此不仅在合约中限制经销商不得经营相互制约、相互竞争的同类产品,同时还希望经销商在所经营的几款产品中能对自己的产品主动积极些!可多数时候,经销商们不是喜新厌旧,就是毫无激情,这便让我们的厂家伤痛了脑筋。
因而,如何让经销商“为我心动”便成了众厂家面临的一个重要课题!下面略谈一二,算是抛砖引玉。
一、要有合理的利润空间
经销商卖你的产品就是为了赚钱,如果无利可图,肯定没有主动积极性,除非你是市场的知名品牌,因为这部分产品即便利润微薄或无利可图,经销商也可利用其市场条件稳固客户资源和疏通网络渠道。不过这里要指出的是:合理的利润空间并非单指产品的“净毛利”那么简单,而是针对产品的通路发展,厂家针对经销、分销、批发、零售等流通环节应建立健全一个合理的价格体系,这种价格体系不仅要满足各层面、各中间商的利益需求,同时也要能适应市场竞争的价位趋势变化。
二、产品要有好的卖点
产品有卖点,经销商推销的兴趣自然就强烈。基于此,需要我们的厂家须认真分析研究消费市场,推出一个适销对路的产品出来。如果你的产品定位模糊、包装雷同、没有特色,就会因没有好的“卖相”而影响产品的市场竞争力。
三、要有一定的营销支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