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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易货)外贸合同书(之四)
合同号:
于__市 年 月 日
____(以下简称售方)为一方,与____(以下简称购方)为另一方,签定合同如下:
一 合同对象
根据一九__年__月__日签署的关于建立贸易关系的协议精神,在中国、独联体国境车上交货条件下,售方向购方售出,购方从售方购入货物。其品名、数量、种类、价格及交货期均按第1、2号附件办理,该附件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
合同总金额为____瑞士法朗。
售方有权对所供物货数量多交或少交3%。
二 价格
根据本合同所售出的货物价格以瑞士法朗计算,系中国独联体国境车上交货价,包括包皮,包装和标记等费用在内。
三 交货期
交货期在本合同附件1、2中规定。
发运站在国际铁路运单上的戳记日期视为交货期。
四 付款
买方应在收到货物后3天内将货款凭卖方提交的下列单据汇至卖方指定帐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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