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以下简称甲方)、×××(以下简称乙方)、×××××(以下简称丙方)合称中方和××(以下简称丁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以下简称《合资法》)和《经济特区外资银行、中外合资银行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及其他有关法规,按照平等互利原则,通过友好协商,一致同意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共同举办一家合资银行,为此,订立本合同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订约四方订约四方一致同意共同投资举办一家合资银行(以下简称银行)。
第二条银行名称及地址银行名称:中文:××××银行英文:××××××××银行地址:××××××
第三条组织形式银行为有限责任公司,订约四方对银行的责任以各自认缴的出资额为限。
第四条银行宗旨银行经营商业银行及投资银行的业务并提供咨询服务,为利用侨资和外资开辟新的渠道,介绍先进科学技术和先进管理经验,增进国际和国内信息交流,努力扩大国际经济和金额合作,为加速××和经济特区的建设服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