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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案金额52亿元 沪法院宣判全国最大的网络赌博案

(时间:2007-3-20 10:52:19 共有 人次浏览)
    建国以来涉案金额最大的网络赌博案日前在上海卢湾法院宣判。该案主犯任彬利用境外赌博公司开设的电脑网络账号,通过开设和发放赌博账号,招募刘国亮等人按各自分工为其开设网络赌场服务,发展下级代理人及赌客,开设网络赌场,在其掌控的赌博网站一级代理账号上,投注赌博的累计金额达人民币52.5亿余元。法院以犯赌博罪,判处任彬有期徒刑七年,并处罚金人民币六百万元,刘萍、刘国亮、刘宝林、郭勤、倪立强等五人分别以赌博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六个月至一年,同时并处罚金一百万元至二万元。

    担任境外代理开设网络赌场

    2005年8月起,任彬用他人提供的境外赌博公司开设的电脑网络账号,担任境外“新宝”(又名“皇冠”)和“三星”等赌博网站的一级代理人,通过开设和发放赌博账号,发展下级代理人及赌客,开设网络赌场,从有效投注赌博数额中按“提成”或者“分成”的方法获取非法收益,且直接与境外赌博公司的代理人进行赌博输赢的现金结算。同时,任彬以支付工资形式,先后招募刘国亮、刘宝林、倪立强等人,按各自分工为其开设网络赌场服务,且出资指使刘宝林先后租借两处房屋,作为其开设网络赌场犯罪活动的经营场所。自2006年3月至同年7月4日案发,任彬掌控的“新宝”、“三星”赌博网站一级代理账号上,投注赌博的累计金额达人民币52.5亿余元。

    父子双双月薪五千服务赌场

    刘宝林曾与任彬相识多年,2005年8月起,刘宝林接受任彬的雇佣,每月工资人民币5000元,专职为任彬开设的网络赌场向上家代理人或下家收取或支付赌资,并作相关书面登记。同时还接受任彬的指令,以自己名义开设交通银行的账户,为任彬收取外省市参与网络赌博的资金转账提供服务。自2006年3月至案发,刘宝林参与任彬涉案赌博金额达人民币52.5亿余元。

    刘国亮因为在家没有工作,其父亲刘宝林说可以介绍到任彬那里,帮忙为任彬算算网上赌球的账。于是就通过其父亲刘宝林的介绍,接受任彬雇佣,任彬同样也给刘国亮每月人民币5000元工资。从2006年3月起至案发,刘国亮为任彬负责电脑操作,接受任彬的指令在赌博网站上开设二级账号供他人使用,而且每天在家里查看电脑网页,对赌博网站上各类数据进行统计,用移动电话与直接结算输赢的上、下家联系人核对数额并分类登记等,结算好赌账后向任彬报告每天的输赢情况,参与任彬涉案赌博金额达人民币52.5亿余元。开庭时,刘宝林说:刚刚结婚不久的儿子被我拉进犯罪的深渊,自己已经是年近花甲的老人,可却不得不和儿子在一起接受法律的审判。

    收钱的开车的设账号的“各司其职”

    郭勤接受任彬的上家的指派,自2006年4月至7月3日,帮助任彬的上家向任彬收取赌博的钱款约人民币2500余万元,涉及网络投注赌博金额达人民币44.2亿余元。

    倪立强自2006年3月至6月22日期间,接受任彬的雇佣,任彬每月支付倪立强工资2500元。倪立强的工作就是专职为刘宝林外出替任彬收取、支付赌资开车,并按任彬的指令,以自己名义开设交通银行的账户,为任彬收取外省市参与网络赌博的赌资转账提供服务。2006年6月至7月,倪立强为了非法牟利,还组织多人进行足球赌博活动,并将参赌人员投注的赌博数据,通过刘萍向境外赌博公司电话投注,其聚众赌博的累计金额达人民币50余万元,从中非法获利计人民币5000余元。

    刘萍结识任彬后,经共谋商定,由任彬从“新宝”、“三星”赌博网站一级账号上开设若干个二级账号,供刘萍开设网络赌场使用,获取的非法收益二人均分。从2006年4月至7月4日,刘萍在“新宝”、“三星”赌博网站使用的二级代理账号上,投注赌博的累计金额达人民币8亿余元。

    2006年7月,公安机关将任彬、刘萍、刘国亮、刘宝林、郭勤、倪立强等人先后抓获,并缴获涉及赌博犯罪的巨额赃款及相关涉赌工具等物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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