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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厂也是受害者 百家药企上书“打破以药养医”

(时间:2007-3-7 9:17:27 共有 人次浏览)

    “我早说了,不能把高药价等同于看病贵,药厂也是有苦衷的。”上海的一家药厂负责人在接受记者采访时感叹到。

    中国医药企业管理 协会近日在北京召集100多家医药企业上书国务院,提交《关于改革“以药养医”机制的建议》(以下简称《建议》)。

    统计显示,2003年到2006年,全国医药生产企业逐年下降,亏损金额大幅度上升。2006年,全国医药工业企业亏损面达到25.5%。

    中国医药企业管理协会认为,正是“以药养医”这一体制性顽疾造成的。在现行“以药养医”模式下,医药企业无力消化各种涨价因素。多年来,为了降低药品价格,政府出台了许多措施,发改委的频频降价,各省各自为政的药品集中招标采购等,在销售价格不断降低的同时,生产成本却积聚攀升,极大地威胁到企业的生存。

    《建议》还指出,“以药养医”现行体制下,医院购进的药品价格越高,意味着医院的加价收入就越高,获利越大,现行“以药养医”制度使得医疗机构成为逐利机构。

    上述药厂负责人觉得这份《建议》为他们说了实话。事实上,在此之前,大部分药厂对自己的苦衷都讳莫如深。因为一些人一贯的思路是“把高药价等同于看病贵”,把“看不起病”的板子打到药厂,所以药厂只能回避,谁也不敢做“出头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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